孝感离婚纠纷律师
1898650678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重婚犯罪
文章列表

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018年1月16日  孝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xglhls.com/
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除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外,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根据司法解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基层组织主要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与当事人未达法定婚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不同,因重婚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增加了“基层组织”,这是因为,重婚已经触犯了国家的刑法,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加大社会监督和打击力度,因此,因重婚而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婚姻当事人及近亲属外,基层组织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文章来源: 孝感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8650678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glhls.com/art/view.asp?id=903743053725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有哪些?重婚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 2.2019年对方重婚无过错方该如何维权?重婚罪认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3.2019年重婚罪的类型是什么?重婚罪小三会判刑吗?
  • 4.重婚、同居、姘居的区别
  • 5.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并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