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离婚纠纷律师
1898650678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知识
文章列表

手机短信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吗?

2015年12月17日  孝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xglhls.com/
法律咨询:

       如果离婚时,一方故意不接电话或故意回避,不愿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另一方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刺激或辱骂对方所做的无耻之事,这样的短信能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吗?

律师回复:
    
       不能作为证据。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而如果不同意协议离婚的话,那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了。


文章来源: 孝感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8650678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glhls.com/art/view.asp?id=83727814768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户口迁移方法【离婚迁户口申请书范本】
  • 2.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应如何处理?
  • 3.离婚诉讼中的法律问题(汇总)
  • 4.涉外离婚诉讼如何办理?
  • 5.丈夫患精神病妻子能否离婚?